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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8-26 16:50

一、起草背景

我区是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最早、老年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自治区。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区常住人口数为5012.68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836.38万人,占比为16.69%,比2010年13.11%增长了3.58%。其中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611.41万人,占比为12.2%,比2010年增长了2.96%。预计到2030年,全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1000万,由轻度老龄化阶段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将对经济运行全领域、社会建设各环节、社会文化多方面产生深远影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老龄工作,多次调研并对老龄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1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老龄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思想理念、目标任务落实为制度设计和政策举措,为做好新时代老龄工作提出了根本遵循和前进方向。加快研究制定我区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政策措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老龄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严峻形势的迫切需要。

二、起草过程

中国福彩网app党组高度重视《广西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实施方案》起草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明确分管委领导牵头负责,安排专人具体落实,制定时间任务表,确保高质量完成起草工作。起草过程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

一是2022年1-3月,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学深悟透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文件要求,收集整理近年国家、自治区以及各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涉老政策,借鉴外省已出台或拟出台的加强老龄工作有关政策内容,并对南宁、柳州、桂林等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办)开展电话调研(疫情原因不适合实地调研),听取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加强我区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完成《实施方案》初稿起草工作。

二是2022年4月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老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蓝天立主席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全区老龄工作作出重要部署。主动将蓝天立主席讲话精神和部署要求融入文件内容,形成《实施方案(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于4月26日、5月19日分别印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自治区老龄委成员单位和14个设区市征求意见。

三是积极协调自治区党委督查室,组织卫生健康、发展改革、民政、医保、纪委等有关部门组成专项调研督察组,于5月18日—25日分成两个组先后深入南宁、柳州、桂林、玉林、来宾等疫情较为平稳的地区开展老龄工作专项督察调研,将《实施方案》作为调研重要内容,了解各相关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情况,听取各地关于制定《实施方案》的意见建议,并充分研究吸纳有关意见建议,进一步补充完善《实施方案》。

5月底至6月初,综合两次书面征求意见,结合实地调研,充分吸收自治区党委督查室以及各地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在一定范围内研究论证、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

三、起草依据

《实施方案(送审稿)》主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广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广西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等为依据,并借鉴了天津、河北、黑龙江、吉林、四川等省市政策文件的有关提法。

四、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参照党中央、国务院文件体例,约6900个字,包括:总体要求、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积极培育银发经济、强化组织保障7个部分,具体为: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提升老年人健康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提升老年文化体育服务质量、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强化社会敬老、加强党对老龄工作的全面领导等20条举措。

(一)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到2025年底,基本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60%,构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二)进一步规范发展机构养老。各地要通过直接建设、委托运营、购买服务、鼓励社会投资等多种方式发展机构养老。加强光荣院建设。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优先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含失智,下同)、孤寡、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并提供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的养老服务,确保有意愿入住的特困老年人100%集中供养。

(三)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各地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进一步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

(四)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继续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深入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五)提升老年人健康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2025年底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

(六)深化医养结合。到2025年底,每个县(市、区)有1所以上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参加照护知识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创建一批医养结合示范项目。

(七)加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和保障。到2025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新建或改扩建1所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

(八)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开设老年教育相关专业课程,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推进老年教育培训教材编写工作,拓展和丰富培训内容。推动部门、行业企业、高校举办的老年大学(学校)面向社会开放办学。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

(九)提升老年文化体育服务质量。县(市、区)应盘活空置、闲置资源,设置适宜老年人的教育、文化、健身、交流场所。培养服务老年人的基层文体骨干,推动基层老年文体活动的开展,广泛开展群众性老年文体活动,培育老年文体活动品牌,提高老年人文体活动参与率和质量。

(十)倡导践行积极老龄观。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家庭、社区和社会发展。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引导老年人践行积极老龄观。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参与文明实践、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科教文卫等事业。

(十一)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广西实施办法,建立完善涉老婚姻家庭、侵权等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调解机制。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防诈骗宣传活动。? ? ? ? ? ? ? ? ? ? ? ? ?

(十二)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到2025年底,完成11.2万户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和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2025年底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积极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广泛开展老年人宜居社区培育工作,到2025年底,培育创建老年人宜居社区100个。

(十三)强化社会敬老。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区情教育。持续推进“敬老月”系列活动和“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进一步做好老年优待工作,落实好各项优待政策,加快推广老年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各项优待政策。

(十四)加强规划引导。组织实施好相关专项规划,完善支持政策体系,统筹推进老龄产业发展。鼓励各地利用资源禀赋优势发展特色老龄产业。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区位优势明显地区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产业。

(十五)发展适老产业。推动实施老年用品和服务目录、质量标准,推进养老服务认证工作。打响“长寿福地?壮美广西”品牌,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宜居康养胜地。

(十六)加强党对老龄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老龄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将老龄工作重点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纳入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范围。综合运用应对人口老龄化能力评价结果,做好老龄工作综合评估。

(十七)健全老龄工作机制。各地要完善和发挥老龄工作委员会职能作用,协调解决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十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老龄事业发展,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龄事业发展需求,完善老龄事业发展财政投入政策和多渠道筹资机制,大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持发展养老服务的比例不低于 60%。

(十九)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设适应新时代老龄工作需要的社会服务、经营管理、科学研究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强化基层老龄工作队伍力量配备,明确与人口老龄化形势及老龄工作任务相匹配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建立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老龄工作网络。

(二十)强化科学研究和国际合作。加强老龄领域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加快老龄学科人才培养。探索建立全区老龄事业统计和发布制度。加强与东盟国家老龄事业和产业的合作交流,共同应对人口老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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